1. 研究目的与意义
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首先,不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与精力,可以使当事人免受诉讼之累。
再次,减轻了法院的工作压力,提高了司法效率,体现了法院的能动司法。
法院通过司法确认参与社会矛盾的化解、对社会管理机制进行创新,从而促进社会的和谐。
2. 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
1.研究问题: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实施问题研究2.拟解决的关键问题:(1)关于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申请的主体(2)关于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提起的期限 (3) 关于调解协议司法确认适用的案件范围 (4) 关于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的审理 (5) 关于调解协议司法确认裁定瑕疵的救济3.写作提纲:一.立法与理论(制度演变) 二.实践状况(去法院向调解员或法官进行采访) 三.问题的原因分析 四.制度构建
3. 国内外研究现状
2012年8月31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正案》(以下简称《修正案》),在特别程序中专节规定#8220;确认调解协议案件#8221;。
但该规定只是吸收了先前司法解释和实践的部分成果,条文稀少,内容贫乏,操作性不强。
美国#8220;自愿性#8221;法院附设调解制度的特点是,将繁琐的诉讼程序转化为简洁的司法审核程序,实现了程序效率,显示了自力救济替代和补充了司法的中心地位,充分肯定了自力救济在法治社会发展中的突出作用,但调解方案是由调解员权衡双方利益后提出的,当事人无权变更,即当事人对调解方案只有认可的义务或异议的权利。
4. 计划与进度安排
2022年12月前先从选题开始,拟定一个自己能够写的范围,并可以为之方便的找到资料2022年12月-2022年1月搜集与阅读整理资料(文献资料;科学实验、观察、调查)2022年2月前论证与组织2022年3月撰写成文2022年4月准备答辩
5.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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