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究目的与意义
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公司委托,向保险公司收取代理手续费,并在保险公司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一般来说,保险代理人可以分为:专业代理人、兼业代理人和个人代理人三种。保险代理人制度对我国保险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也存在着管理不严、缺乏制约力等问题。
2. 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
(1)运用文献研究法,借助中国知网等数据库、百度学术等搜索引擎、道
客巴巴等电子文档在线分享平台,配套实体图书馆文档查阅,收集整理个人代理
人激励约束机制相关资料信息,为后续课题研究做铺垫;
3. 国内外研究现状
国内文献综述
有的学者集中在研究代理人队伍制度本身方面,虽然通过分析代理人制度的现状和问题,其所针对性地提出的完善意见,能起到激励或约束个人代理人队伍的作用,但是,在其学术研究中并未以文字形式明确表示该举措属于激励或约束机制的完善。如,谭勇(2006)在《我国寿险业个人代理人制度研究》中,以太保的制度体系为引,提出代理人制度的现状与问题,并结合美、日、德、香港等地区的代理人制度现状,总结得出我国代理人制度改进意见,包括改革代理人的佣金制度和税收制度、提升代理人的社会认可和完善代理人的监督管理体系等;项天翼(2011)在《中外保险营销个人代理人制度比较研究》中,通过我国与美、日两国代理人制度的对比,提出我国制度完善意见,包括严格的准入机制、保险营销#8220;职员制#8221;、完善培训体系和改革佣金制度等。
(2)有的学者从不同角度研究个人代理人时,虽然未以激励或约束机制研究等字眼命名其学术成果,但是,在其成果物中,对策或建议部分,仍以整段落的形式明确表示应完善我国现行的代理人激励机制。如,熊丽萍(2006)在《寿险代理人营销管理研究》中,对比美、日与我国的代理人营销管理机制,提出我国代理人营销管理对策,其中一条对策为#8220;完善
4. 计划与进度安排
本文共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引言,简述国内外文献研究的基本情况;第二部分为相关概念和理论简述;第三部分是分析我国寿险个人代理人队伍及其激励约束机制的现状和存在问题;第四部分是分析美国、日本、英国等发达国家个人代理人激励约束机制现状及变化趋势,并由此得出经验启示;第五部分是结合前文所述,提出我国寿险个人代理人激励与约束机制改进意见;第六部分为结论。
5. 参考文献
[1]杨敏,中国个人保险代理人激励机制研究[M],湖北长江出版集团/湖北人民
出版社,2011 年 4 月。
[2]肖丽敏,2015 中国保险市场年报[M],中国金融出版社,2015年 6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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