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究目的与意义
解雇一词源自英文“dismissal”,指雇主根据自己的意愿向被雇佣的劳动者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意思表示。我国劳动法规没有使用解雇这个概念,而是使用了“劳动合同的解除”这个概念。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在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后,合同到期之前,因某种原因双方当事人提前终止合同的法律行为,可分为法定解除和协商解除两大类。本文所指的解雇是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单方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实际上,解雇是对劳动者生产资料的剥夺,如果不规范地加以管理,容易对劳动者的基本权利造成侵害,从而引发一系列的社会矛盾。自产业革命兴起以来,企业的经营自主权不断扩大,社会上出现了很多“重资本,轻劳工”的不平衡现象,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正遭受着严重的考验。因此,对于劳动者解雇制度的研究以及对于解雇行为的科学管理和限制,是保障劳动者基本劳动权利的需要,也是改善劳资关系恶化问题的要求,有利于保障人民的权利,维护社会的稳定。
2. 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
围绕“劳动者解雇制度”的问题,研究将主要围绕以下内容展开:
一、解雇制度和用人单位解雇权概述
(1)概念分析
3. 国内外研究现状
(一)国内研究现状
自《劳动合同法》颁布以来,关于用人单位解雇权限制制度的改革引发了学术界的各种争论。直到目前为止,我国学者在该制度上进行过较为系统的论述,逐渐形成了“高标准”与“低标准”两种不同的观点。解雇权限制标准的不同认识,直接影响了我国劳动法学界对解雇权重构的整体思路。王全兴教授站在保护劳动者的立场上,认为劳动者应该享有职业稳定权。劳动者有权追求签订长期的劳动合同,有权免于遭受用人单位的不正当解雇。他主要基于劳动法本身的社会保障职能,要求国家保障就业的稳定性。与《劳动法》相比,《劳动合同法》限制解雇权的规定具有正当性,不会妨碍劳动力在经济市场上的自由流动。
4. 计划与进度安排
2022/11/16-11/28 查阅收集选题相关文献资料、撰写开题报告与开题;
2022/11/29-2022/3/12 深入研究,形成论文初稿;
2022/3/13-3/27 修改论文;
5. 参考文献
[1]邓雪.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强制签订问题研究——基于《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2款第3项的分析[J].昆明学院学报,2019,41(05):66-72.
[2]毛景.报复性解雇救济程序的规范构造——兼议我国违法解雇救济程序的功能优化[J].河北法学,2019,37(11):153-165.
[3]龙灼. 论我国解雇保护制度[D].贵州民族大学,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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