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究目的与意义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股东资格在法律实务中等同于股东身份,公司股东资格是公司出资者取得和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依法提起和参与维权诉讼活动的基础。股东直接诉讼制和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是股东实现民事权利维护公司及自身利益的重要手段,公司和相关股东也享有质疑和反诉否定股东资格的权利。现实中,由于存在股东身份实际类型多样及其作为诉讼主体资格是否合格辨识确认操作复杂难度较大,致使涉及公司纠纷(包括公司决议纠纷)之诉的股东资格争议确认案件层出不穷,且在各类公司纠纷案件统计数量总和中一直排名第二位,仅次于股份转让纠纷。在我国公司法历经五次修改完善和司法解释陆续出台,已经明确公司决议纠纷分为决议无效纠纷、决议可撤销纠纷、决议不成立纠纷“三分法”的背景下,由于还是存在公司法对提起公司决议纠纷之诉的主体资格并未规定,有些裁判规则依然模糊欠缺操作性和疏漏问题,因此对提起公司决议纠纷之诉的股东资格争议如何进一步周全完善确认裁判细则问题,仍然是公司法学术界和司法实践中需要更深入细致探讨明晰有关法理学说和具体规则依据的重要课题之一。所以,我在导师列出的选题范围内选择论提起公司决议纠纷之诉的股东资格作为论题。
本论题研究目的是在科学总结有关法学研究成果和司法判例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归纳创新,得出与公司决议纠纷三分对应的股东资格确认纠纷具体类型系列,和相应司法裁判所应当依据的法理学说、裁判规则的模式化体系。研究成果主要有三重理论和实践的意义:一是在一定程度上对公司股东资格争议问题及对策的法学理论完善和相关立法完善有借鉴价值,二是对公司决议纠纷之诉的股东资格争议处理的法律实务关系有学术上的参考价值,三是对那些有准股东情形的社会团体发生的团体决议纠纷之诉的主体资格争议处理及立法完善也有延伸参照适用价值。
2. 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
1、绪论。研究论题相关历史背景和我国公司决议纠纷关系中派生出来的股东资格纠纷现状,着重解决直接与提起公司决议纠纷之诉的股东资格问题关联的公司决议的可诉性和股东诉讼规制如何精准简要综述的关键问题,为后文演述奠定有关基本理念、制度的历史支托基础,同时回答本文选题的必要性和研究目的及意义问题。
2、与论题相关基本概念术语内涵的明晰界定。对“提起公司决议纠纷之诉的股东资格”术语及内含的若干基本概念涵义如何科学表述问题展开适当探讨,并予以精准定义,研究目的在于科学界定本课题论述展开的范围界限和论证思路,也为后文的演述提供基本观念构架,避免或减少对同一概念、术语重复陈述的累赘。
3、提起公司决议纠纷之诉的股东资格的现行规制综述。系统地整理归纳我国对提起公司决议纠纷之诉的股东资格相关要求的规则和制度,并对如此规制的法理学说依据作出配套阐述,为下文有关问题的探讨作出现行法制轨径和理论前提的铺垫。
3. 国内外研究现状
在国外,凡是已经制定实施成文公司法或与公司相关判例法的资本主义国家和地区,因受个人个体利益本位传统思想影响,一直比较重视公司股东权益保护问题的研究。尤其是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确立后,因股东与公司之间纠纷案例大量发生判例层出不穷,司法界和学术界都高度重视包括公司决议纠纷中股东资格争议问题在内的公司纠纷研究,学术研究成果发表已经不可计数,近些年来外国各位著名专家公开出版的有关公司法的学术专著中也都有股东资格争议问题及裁判规制的专门讨论章节。
在国内,1994年公司法实施后,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和市场经济及公司迅猛发展,受各种因素影响,公司纠纷案件数量出现持续上升态势,其中不少纠纷都关联到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从实践需要出发,司法界和公司法学术界都对此予以关注,结合各级法院有关判例持续展开进行着热烈的讨论,有关学术成果及判例评析文章不仅在法学专业刊物上发表,还在互联网上进行推荐传播。例如,上海法律网中就有公司决议纠纷专题栏目,在与公司有关的纠纷栏目里也有股东资格确认纠纷的案例及点评推介文章。
综合国内外有关科研成果,可以看出,对于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法律实务问题和理论问题的探讨广度与深度都已经相当可观,研究角度也是多维的,但多数还是从司法裁判角度,重点研究司法如何解决现实股东资格确认纠纷复杂多样问题及怎样配套完善公司法和诉讼法相关规则问题。多数认同确认股东资格基本原则是形式化证据优先适用、实质性证据例外适用原则,对于不同类型股东(例如有出资瑕疵的股东、隐名股东、挂名股东、干股股东、通过股权转让或继承得来的股东等)资格确认纠纷的问题也都已经有论文探讨。在理论建树和运用方面,也已经形成对股东资格判定的不同多种学说,例如实质要件说、形式要件说、要素说(例如陈志群律师谈股东资格确认的七个要素)、司法裁判多种标准说、诉的利益关联说、积极确认和消极确认诉讼说等等。但就本人所检索阅读的文献著作范围里,尚无单独明确讨论公司决议纠纷三分法格局下涉及的股东资格确认纠纷如何对应处理的,并且国内的研究文著少见学说创新成果,多是套搬或移植借用外国已有的相关学说观点,只是在论据方面收集运用国内相关判例和实践做法而已,缺乏进一步系统研究。
4. 计划与进度安排
(一)研究方法:
调研采访考证并收集相关材料佐证,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实证分析研究与规范法学研究相结合,对个案剖析进行引申,将法律原则具体运用,将诉讼中股东资格争议的法律关系分析与有关社会环境因素影响关系的分析相结合。
(二)撰写步骤:
5. 参考文献
1、《最高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实务规范 》 上修订版第2版. 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 2017.
2、杜万华.《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理解与适用》.人民法院出版社,2017.
3、施天涛.《公司法论》.北京:法律出版社,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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