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究目的与意义
民事公益诉讼在2015年之前,在国内呼声颇高,终于在2015年走入中国,并且在2017年形成了立法。
公益诉讼制度的引入,同时也增加了检察机关对环境、食安等问题的监管职责,开始并且已经在我国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然而,我国的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立法尚不成熟,空白点颇多,配套制度也稍显青涩,因而,可能会带来实务当中,检察机关不作为或者乱作为等问题。
2. 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
1、检察机关败诉以后的相关问题:检察机关的上诉问题、检察机关败诉以后的费用承担等问题。
2、检察机关权力行使的监督问题:是否需要分派专门机关进行监督其包括检察机关不作为、胜诉赔偿费用走向情况等问题。
3、救济:检察机关如果追责错误,但拿到胜诉判决,且被告为此已经履行生效判决的,是否能够申请国家赔偿等问题。
3. 国内外研究现状
国内:自2015年开展遍及全国13个省、为期2年的试点工作,并且已在2017年完成《民事诉讼法》关于民事公益诉讼的相关立法修订,囊括环保和食安的相关问题。
最高检也出台了相应的指导案例,和相关制度说明。
我国民事公益诉讼研究进入空前高潮。
4. 计划与进度安排
1、搜集和整理资料2、分为国内外研究,发现我国制度空白点3、进行实地研究,对检察院实务问题和理论进行对比4、撰写论文
5. 参考文献
1、《安全视域下法治范式研究--以转型期的中国社会为背景》胡霞2、《不同层级检察机关功能定位和权限划分》黄硕3、《从环境权到国家环境保护义务和环境公益诉讼》蔡守秋4、《法国检察官的职权》施鹏鹏5、《论公众共用物的法律保护》蔡守秋6、《论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范围及其诉权顺位》张海燕7、《民事诉讼法的目的与司法的作用》竹下守夫8、《论公众共用物的可持续供给》蔡守秋9、《论检察机关在环境公益诉讼中的角色与定位--兼评最高人民检察院》李艳芳、吴凯杰10、《浅析公益诉讼中的检察权介入》赖联同11、《法哲学视野下#8220;公共利益#8221;概念之辨析》王德新12、《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制度设计》刘华英13、《公平审判权与民事诉讼检察监督》韩成军14、《公益诉讼的时代困境及其内在价值》贺海仁15、《检察机关不宜作为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章礼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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