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究目的与意义(文献综述包含参考文献)
文 献 综 述一、研究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行政法治的不断推进,行政法律制度的着力点也从重视对行政相对人的权益保护转向了兼顾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的模式,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应运而生,在食品药品安全、生态与自然保护、国有资产保护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对于行政机关违法行使法律规定的职权或者未有效行使公权力防止公益损害的情况进行了纠正。
行政公益诉讼在我国是一项新兴的制度,在公益诉讼的诸多环节当中,证明责任分配问题是其中的一个具有争议性的问题。
证明责任的合理分配是司法机关查明相关事实的前提,在整个行政公益中有着极为重要的地位。
2. 研究的基本内容、问题解决措施及方案
由于诉讼主体的特殊性行政公益诉讼不能完全适用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学术界和实务界对于该项研究并没有达成统一,而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迫切的需要一定的规范进行保护。
因此通过整合各方学者的研究成果并结合实践,从对举证责任与举证责任配置的概念和内部区别入手,联系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在概念上的内涵区分,再进而归纳行政公益诉讼的特殊性,分析实务中所出现的举证原则不明确、公益侵害证明及检察建议的举证标准不统一、行政机关作为类与不作为类的区别和调查取证权未落实等问题,从法理和诉讼结构上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完善的建议,兼具效率与公平的方式合理配置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的责任,完善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实现更高效的维护对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一、拟解决的问题:(一)举证责任原则如何分配? (二)如何落实检察机关的调查取证权? (三)检察建议的证明标准?(四)如何区分行政机关作为类与不作为类?论文提纲:中文摘要英文摘要绪论第一章 行政公益诉讼举证责任配置理论概述1.1举证责任与举证责任配置概念1.2 行政公益诉讼的特殊性第二章 行政公益诉讼举证责任配置现状2.1 我国举证责任配置现状2.2 我国举证责任配置存在的问题第三章 完善行政公益诉讼举证责任配置的建议3.1 确立行政公益诉讼举证责任配置原则3.2 明确行政公益诉讼配置规则3.3 完善调查取证权结语参考文献致谢二、研究方法:本文采用以下研究方法: 第一、案例分析法。
以上是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课题毕业论文、任务书、外文翻译、程序设计、图纸设计等资料可联系客服协助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