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认罚从宽中的量刑建议问题开题报告

 2023-05-30 12:03:29

1. 研究目的与意义(文献综述包含参考文献)

2018年《刑事诉讼法》的修改正式确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以来,该制度在提升诉讼效率、缓解审判压力、有效惩罚犯罪、维持社会秩序方面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刑事诉讼法》第 201条规定了人民法院在对认罪认罚案件依法审理并判决时以采纳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为原则,不采纳为例外,实现对认罪认罚被追诉对象的从宽处理,本质上体现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国家权力之间达成的协商与理解,以增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稳定性和可预期性。

为解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实施中存在的检察机关与法院量刑采纳争议,2019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和司法部(以下简称两高三部)公布《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规定法院对于未采纳量刑建议的案件应向公诉机关履行说理义务;第41条第1款进一步规定法院在认可被告人、辩护人量刑建议异议且有理有据或法官内心量刑尺度与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存在明显偏差时,法院应告知检察院,在检察院不调整或调整后仍明显不当的情况下,法院可直接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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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研究的基本内容、问题解决措施及方案

本课题旨在研究量刑建议的概念、性质、功能等内容以及量刑建议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特点和基本要求。

在进行上述研究后,分析认罪认罚从宽案件量刑建议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例如: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缺乏规范性指导、对从宽的幅度尚未形成统一的标准、律师参与度低导致量刑建议缺乏协商基础等,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一些建议和优化对策。

本文采用的研究手段有:1.文献研究法:根据一定的研究目的或课题,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地、正确地了解掌握所要研究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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