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究目的与意义
理论意义:目前学界对碳关税的研究主要是从国际法律规范角度考虑其合法性,在此基础上,本文将围绕选题展开系统论述,通过研究各国立法状况,相关国际条约框架,对碳关税的法律性质作出认定,并对国际法律规范和国内立法的完善和发展提出有益建议。
实践意义:基于可持续发展理念,贸易低碳化成为共识,但各国经济发展阶段、环保建设投入等方面的差异,使得贸易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分歧和摩擦。美国、欧盟分别出台了征收碳关税的法案,这是率先推进全球低碳经济建设,还是“绿色”外套之下单边贸易保护主义,各界观点分歧较大。对于中国而言,从目前来看需要积极应对单边碳关税措施,维护本国经济安全与利益,从长远来看需要在有关低碳环保的国际贸易中掌握话语权以及国际规则制定的主动权。
2. 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
研究内容:在低碳经济背景下碳关税制度的产生及其基本内容;碳关税与传统关税和国内碳税有何区别;国外关于碳关税有哪些立法实践并进行法律分析;碳关税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条约的原则和规定;由碳关税引发的相关争端的解决途径;从我国角度看待 和应对碳关税。
拟解决的关键问题:碳关税的合法性问题、与碳关税相关的争端解决机制、我国应对碳关税的措施
3. 国内外研究现状
随着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普及以及对气候变化的普遍关注,关于碳关税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一直保持着稳步前进的态势。2009年以来,由于美国出台了单边碳关税法案,世界对碳关税的讨论和争议达到新的高度。总结近年来有关碳关税法律问题分析的研究成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关于碳关税的概念本身,各界普遍认为其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关税,而是具有多元性和交叉性,但并无具体统一的定义,且争议较大。有观点认为它是以环境保护为目的,对国内已采取减排措施的产品与同类进口产品之间进行税收上的协调和规制的边境调节措施。也有学者认为碳关税是对来自不符合本国排放标准的他国产品征收的特别边境税。关于单边碳关税的性质,有国际气候治理措施、国际贸易规制措施等主张。如沈木珠(2011)将碳关税纳入低碳壁垒的范畴,与碳标签制度一样都需要依据碳技术排放标准,而发达国家往往采用严格的监测、认证、审批标准,“对发展中国家的高耗能产品是难以逾越的新型绿色贸易壁垒”。针对美国出台的碳关税法案,有不少观点认为其实质上就是贸易保护主义,是“十年来美国单边主义与WTO多边主义交锋的续演”,虽然美国通过国内立法落实减排目标,但其征收碳关税以美国标准衡量进口产品的碳排放是否达标,是不顾其他发展中国家碳排放历史和现状的做法。更有观点直接指明了其经济霸权的性质。
关于碳关税的合法性,现有研究主要是从相关国际法原则和国际条约角度进行分析。在WTO框架下,首先WTO组织针对“碳关税”问题的报告本身存在模糊性,这就留下了实际可操作的空间;其次,认为碳关税不具有合法性的依据在于,其违背了国民待遇原则,即对国内产业免费分配初始排放额度而国外产品则要购买排放配额,也不符合最惠国待遇原则,即由于技术水平的限制、各国减排义务和措施的不平衡性,导致难以精确衡量,难以保证最惠国待遇的有效给予。GATT20条能否证明碳关税的合法性也有较大分歧,该例外条款涉及“保护人类、动植物生命健康所必需”、“与保护可用尽的自然资源有关”的情形,据此有观点认为这给碳关税提供存在的依据。但也有观点表示反对,理由在于这将违反此条款序言构成“不合理的歧视”“对国际贸易的隐蔽限制”,并且这种解释扩大了条款的适用范围,不利于多边贸易体制的稳定性和可预见性。
4. 计划与进度安排
2022.11.10-2022.11.20 收集资料,整理提纲
2022.11.20-2022.12.20拟定标题,章节内容
2022.12.21-2022.03.20正文撰写,细节润色
5. 参考文献
[1] 李幸东.WTO框架下碳关税的法律分析[D].深圳:深圳大学,2016.
[2] 王磊.美国碳关税政策对中美贸易的影响[J].财经科学,2012,(12):114-115.
[3] 沈木珠.低碳壁垒的法律分析与应对思考[J].法学杂志,201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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