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究目的与意义
1、时代背景:近年来共享经济兴起,并且以迅猛的速度不断发展。共享经济是以现代互联网信息技术为依托,通过分享资源,旨在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的商业范式。而网约车正是这种时代背景下的产物。
2、学术价值:提供网约车企业内部有效管理机制,加强我国网约车规制制度建设。拓宽消费者安全权的法律保护路径,实现公力救济、个人保护和社会监督的有机结合,实现网约车治理的制度化与体系化。通过刑法对犯罪人的惩罚、民法对于民事主体的损害赔偿、民事责任认定以及经济法对于消费者安全权的保护三者结合,实现跨学科研究。
3、应用价值:通过社会调查的方法,调查在相关法律条例出台后网约车平台公司的贯彻情况、人们对于网约车现状的看法,反思近期网约车安全问题频发的根本原因,进而思考如何通过法律规制,使网约车作为一种新型的出行方式能够在提供便捷的前提下保障消费者的安全。加强维护消费者安全权的可实施性,拓宽消费者维权的渠道,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结合国内外立法实践以及国内外的学术研究,提出应对网约车安全问题的可行性建议。
2. 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
本选题对我国网约车法律规制的情况、局限、作用进行深入研究,以消费者安全权保护研究为中心展开论证。结合国内外相关法律和学术观点,构建富有中国特色的网约车规制理论体系和制度框架。从而促进网约车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1)我国网约车消费者安全权保护现状
(2)国外网约车消费者安全保护的现状对比
3. 国内外研究现状
1、国内现状分析:自2014年中国第一家网约车平台#8220;滴滴打车公司#8221;成立以来,网约车安全问题频现,如2018年5月21岁郑州空姐打车被奸杀。对于一直以来存在的网约车安全问题,我国法律也从一开始地方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罚到今天制定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尽管如此,对于规制网约车问题还是远远不够的,在实际案例中消费者的安全权往往得不到充分的保护,而消费者在法律关系中常常处于弱势地位,消费者维权也常常求助无门,在实践中经常出现规制失灵和各方法律主体责任难以界定的问题,因此在网约车规制中的消费者安全权保护问题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此外,新兴网约车出现后对传统的出租车行业也造成了巨大的冲击。出租车司机投入的成本和获得的收入比例严重失调,根据乔治#183;霍曼斯的攻击--赞同命题推论,出租车司机必将怨声载道。因此如何平衡传统出租车行业和新兴网约车之间的冲突也是我们需要解决的一大问题。
因此预解决网约车问题不仅需要加强相关法制建设,还需要政府进行必要的监管,协调政府各部门的职能。
4. 计划与进度安排
1、实验方案:
(1)发现并提出问题:当前社会网约车消费者安全权常常得不到保护。
(2)阅读分析有关网约车的文献、学者著作、论文、新闻报道、案例判决书等。
5. 参考文献
[1] 朱明,#8220;网约车#8221;法律规制问题研究.河北大学2017.06
[2] 李后龙 俞灌南 潘军锋 分享经济背景下网络约车民事案件的疑难问题.人民司法. 22.2016
[3] 李文娟. 网络出租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问题研究[D].哈尔滨商业大学,20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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