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企业破产程序中的优先权冲突开题报告

 2022-08-03 11:10:20

1. 研究目的与意义

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大部分案件都通过破产清算程序了结。面对即将破产的企业,税务机关往往会对企业进行检查,看是否有税收违法行为,如若存在税收违法行为并进行处罚就产生了税收债权,而同时对于破产企业来说,还存在着大量的担保债权和普通债权。由于企业的清偿能力有限,因此各项债务的清偿顺序冲突需要得到解决,才能更加完善企业的破产程序,最大程度减少损失,维持经济秩序的稳定。综上所述,研究企业破产程序的优先权冲突,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2. 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

课题的研究内容:

从担保债权、职工债权、人身侵权债权、税收债权四个方面结合企业破产程序的价值衡量探讨破产程序中的优先权问题。

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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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国内外研究现状

国内外学者对企业破产的优先权冲突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及提出了个人的建议:

陈芊在《浅议破产程序中的优先权——以房地产企业破产为视角》提出:

“建议在限缩现有优先权的基础上,以具有权权利基础与逻辑性为原则,通过剔除不必要的优先权,如对职工债权优先权的限缩与部分剔除,以期达到精简破产程序中的优先权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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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计划与进度安排

1、采用的研究方法

(1)文献研究法。通过对破产清算有关文献的分析,找出我国在破产清算过程中存在冲突的原因

(2)比较分析的研究方法。通过国内外对破产清算制度的不同进行比较,提出关于我国对破产清算制度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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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参考文献

[1]艾岚:“破产法税收债权序位研究”,湖南师范大学 2011 年硕士学位论文。[2]牛凯杰:“企业破产程序中的税收优先权研究”,中国政法大学 2009 年硕士学位论文。[3]徐潋今:“对税收优先权的反思与完善—以我国企业破产法为视角”,西南政法大学2013 年硕士学位论文。[4]李风帆:“企业破产清算中的税收优先权保护研究”,吉林财经大学 2012 年硕士学位论文。[5]朱莎:“对税收优先权的质疑和制度调整”,中国政法大学 2005 年硕士学位论文。[6]唐树进:“企业破产税收债权问题研究”,华东政法大学 2015 年硕士学位论文。[7]王秀娟:“破产税收债权的理解与适用—以《破产法》与《税收征管法》的冲突与协调为视角”,载《湖南民族职业学院学报》2010 年第 1 期。[8]王琳:“浅议企业破产清算中的税收优先权”, 载《中国科技投资》2013 年 Z1 期。[9]蒋辉宇:“破产清算程序中税收债权受偿顺位的重构”, 载《税务研究》2017 年第11 期。

[10]石川明:《日本破产法》,何勤华、周桂秋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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