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相对人对无效行政行为的抵抗权开题报告

 2022-07-29 14:27:31

1. 研究目的与意义

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对抗是法治生活中不可避免的存在,但是,鉴于现实生活中的公权力地位上显著高于私权利,导致滥用公权力以致侵害私权利的现象时有发生,即使是违法的甚至是无效的公权力的行使对于公民而言仍具有威慑力,赋予公民面对无效公权力的行使应当享有的抵抗权是法律为维护公平正义而应为之举。

本文将通过具体解析何为无效行政行为以及如何行使相对人的抵抗权两大方面对#8220;相对人对无效行政行为的抵抗权#8221;这一课题进行阐述,希望能为我国行政法建设以及公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提供借鉴与参考。

2. 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

研究内容:1、无效行政行为的界限;2、相对人对于无效行政行为是否享有抵抗权; 3、相对人应当如何行使抵抗权。

拟解决的关键问题:1、无效行政行为的鉴别; 2、相对人对于无效行政行为是否享有抵抗权。

写作提纲:一、序论提出中心论题,说明写作意图二、本论(一)概念解析1、无效行政行为2、公定力与抵抗权3、程序瑕疵理论4、穷尽行政救济原则(二)关于相对人抵抗权的中外制度对比1、外国制度建设:德国、美国、西班牙2、中国制度建设:中国台湾、中国大陆(三)关于相对人的抵抗权的个人看法三、结论响应标题,着重写关于相对人如何行使抵抗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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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国内外研究现状

(一)行政相对人抵抗权完全否定说:对无效行为的完全否定,其实就是对完全公定力的肯定。

这种观点目前在我国学界属于少数观点,主要是在肯定完全公定力的基础上,否定存在无效行政行为,从而在否定相对人有能力辨识无效行政行为的前提下,否定相对人抵抗权的存在。

这种学说认为一方面只有完全的公定力才是对公意及代表者的足够的尊重和信赖,并且虽然完全公定力强调公共利益,但是它仅仅是一种推定的法律效力,这种退订的法律效力是没有可以被强制执行的可能的;另外一方面,这种观点认为,支持有效公定力理论并不能对相对人的合法权利进行保护,也不利于推进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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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计划与进度安排

1、根据主题确定论文中心点,围绕中心点确定行文框架;2、利用文献研究法、案例研究法,大量的查阅网上及线下的各种资料,了解有关无效行政行为以及相对人的抵抗权目前存在有哪些观点,区别每种理论的根据是什么,抽丝剥茧的汲取有益经验,初步探究可能适合我国国情的理论有哪几种;3、结合我国新修订的行政程序法有关内容以及对我国国情的个人认知,再辅以前期对外国相关制度设计的理解和了解,提出自己的相关论点和建议。

5. 参考文献

[1]叶必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无效行政行为的探索[J]. 法学研究,2013,35(06):44-60. [2]金伟峰. 我国无效行政行为制度的现状、问题与建构[J]. 中国法学,2005,(01):38-47.[3]柳砚涛,刘宏渭. 论无效行政行为防卫权及其矫正机制[J]. 行政法学研究,2003,(02):21-27 88.[4]胡传东. 行政行为无效的研究[D].郑州大学,2004.[5]Thomas Adams. THE STANDARD THEORY OF ADMINISTRATIVE UNLAWFULNESS[J]. The Cambridge Law Journal,2017,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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