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职级并行背景下公务员激励机制研究—以J省Y县为例开题报告

 2023-02-24 11:00:11

1. 研究目的与意义

对职务职级并行制度下的激励约束机制问题进行研究,就是要充分分析了解我国公务员的职务职级并行制度,并在理解我国公务员长久以来实行的激励与约束机制运行原理的基础上,处理好激励与约束两者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规范引导公务员行为方式和价值观念,充分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提高行政效率,努力做到既能保障公务员的利益也能更好的让其为人民服务。

2. 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

激励是通过高水平的努力实现组织目标的意愿,对公务员个人潜能的开发以及整个行政体系效率的提升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而约束是一种反向激励,丧失约束极易造成权力的滥用,引发公务员对其个人利益的极度追求而损害人民的利益,所以我们常说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通过对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制度,我国公务员法,我国公务员相关激励约束制度进行研究,力求通过数据比对分析掌握职务职级并行制度施行后对我国公务员的约束激励存在怎样的成效并由此获得经验或提出相关建议。

3. 国内外研究现状

我国公务员制度的研究起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2000年国家公务员制度在我国基本建立起来。虽然经过较长一段时间的发展,但到目前为止我国公务员的激励机制依然存在着诸多问题,尤其是在绩效考核机制以及监督约束机制等方面仍然存在很多的不足,极易造成行政运营成本的偏高,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目前,我国的行政体系结构属于较为典型的“金字塔”形状,层级自上而下逐渐增加,公务员的数量也自上而下呈逐层递增分布,这就导致相当大的一部分公务员分布在基层,各种各异的需求并不能及时或根本不能被满足。同时受我国幅员辽阔因素影响,各地区实际情况不尽相同,因而对公务员的各项要求准则无法完全紧密贴合各个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可操作性十分不明确。在约束机制方面,即使狠抓贪腐、扫黑除恶,并且有专门法如《公务员法》等的出台,但是对于严重的公务员触犯法纪、职务犯罪,《刑法》并没有给出详细的量刑标准与处置细则。除对犯有重大过错或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公务员惩处力度较大外,对犯有一般性过错的公务员大多进行批评教育等不痛不痒的惩处措施,这在一定程度上就会使部分心思不正公务员产生不认真的消极态度,直接造成行政体系效率的低下甚至因犯罪成本较低而触碰红线。另外,监督机制也存在不少问题,如监督专门机构的意识淡薄和工作敷衍都会导致监督效力大打折扣等。目前我国学者已经从双因素理论、EGR理论、史密斯执行过程模型、单轨制与双轨制等多维度多层面对我国复杂的公务员约束激励机制进行研究。此外,西方国家的一些公务员待遇处理办法如新加坡的“高薪养廉”制度或美国的公务员功绩工资制度等也都在研究范围内,有值得借鉴的成功经验。

4. 计划与进度安排

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阐释。包括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制度与我国公务员约束激励机制的基本内涵与我国公务员法的相关内容。支撑理论包含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等。

以收集到的Y县数据为例分析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制度实施前后对当地公务员队伍产生的成效。

分析职务职级并行制度对当地公务员激励约束造成的问题及原因推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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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参考文献

于婵. 乡镇公务员激励机制研究[D].江西财经大学,2021.

李庆龙. 山东省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执行中的问题与对策研究[D].山东大学,2021.

李群杰. 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对乡镇公务员激励作用研究[D].山东大学,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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