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综合收益的内涵、列示与披露-基于**上市公司的案例分析开题报告

 2022-07-31 12:10:16

1. 研究目的与意义

《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 - 财务会计列报》(2014 ) 首次提及 “其他综合收益” 科目,这是继 2009 年以来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又一次较大规模的变动,反映了该科目核算的重要性。

从类别上看,其他综合收益根据其他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分为两类:一是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二是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从目前来看,“综合收益观”才是社会的主流。综合收益观认为,综合收益包含财务报告主体在财务报告期内,同所有者以外的其他方进行交易或发生的其他事项所引起的所有权益 ( 即净资产 ) 变动。包括净利润与其他综合收益,即为当期所有已确认的收入、费用、利得和损失,无论是否为当期经营成果或是否实现,都应属于“综合收益”。在此观点下,正确的计量和报告其他综合收益科目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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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

研究内容:其他综合收益的内涵,即其他综合收益的定义和解释;其他综合收益的列示,有哪些项目需要列示在其他综合收益下面,有几种类别,后续处理有什么不同;其他综合收益的披露,公司是否主动披露其他综合收益,财务报告使用者是否重视其他综合收益的披露,并以此分析。

为什么会计准则要对其他综合收益的列示作出变动,其他综合收益是否会影响企业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以及影响程度是多少。在会计准则上,其他综合收益未来的走向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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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国内外研究现状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于1980年发布的财务会计概念公告第3号(SFAC 3)正式提出其他综合收益的概念。但美国并未直接给出其他综合收益的定义,而是通过定义综合收益分类,间接指出其他综合收益的定义。

国内的研究开始的较晚,初次提及关于其他综合收益的概念是在2009年的准则解释中,由于解释第3号和16号文只对“其他综合收益”做出原则性规定,对其具体项目的界定标准存在一些模糊之处,一些学者结合国际准则,直接给出了自己理解的定义。

谢获宝等(2010)、毛志宏等(2011)探讨了其他综合收益的本质,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就是我国会计准则中的“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或损失”,它们在内涵、外延及经济实质上是对等的。并且他们认为,我国新会计准则体系下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都是可以在未来转回(或者重分类)到损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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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计划与进度安排

1.2022年11月10日(本学期第十三周)——完成选题工作;2.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开题工作;3.2022年3月17日前——完成初稿和中期检查工作;4.2022年5月5日前——完成论文修改、定稿、外文文献翻译工作;5.2022年5月31日前——完成答辩环节工作,成绩发布,二次答辩;

5. 参考文献

[1]袁荣京,罗映娜.关于其他综合收益列报的探讨[J].会计之友,2012(11):112-113

[2]沈洁.对其他综合收益中未确认投资净损失会计核算的探讨[J].财务与会计,2017(20):44-45

[3]赵艳,刘玉冰.关于综合收益的风险相关性研究[J].财会月刊,2017(36):2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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