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究目的与意义
PPP模式即公私合营模式(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是指政府与私人组织之间,为了合作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或是为了提供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彼此之间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并通过签署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合作的顺利完成,最终使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
自从1992年,PPP模式被英国应用开始,该模式因其能消除费用的超支、有利于转换政府职能,减轻财政负担、合理分配风险、应用范围广阔等优点而在全世界范围内广为应用。我国引入PPP模式之后,已经在城市交通轨道、污水处理、保障房、养老等公共基础设施方面实施运用,结合国内外PPP项目成功案例分析,政府和社会资本能够在PPP项目中得到合理的投资回报是PPP项目得以成功运行的关键所在,但因为PPP项目是公共物品,社会效益强,且具有投资回报时间长、契约的不完全性等特点,大多数PPP项目仅依靠收入,会入不敷出,此时政府的让利尤为重要,保障PPP项目的正常运行以及运营的规范化合理化。例如公共交通现在实行的是低票价政策,仅仅靠票价收入,是无法正常维持运行,政府会进行合理的补偿来确保收支平衡,使项目维持下去。
2. 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
本文主要研究内容包括以下五章:
第一章是绪论。介绍论文的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研究的内容、研究的创新点以及国内外文献综述。
第二章是我国政府对于PPP项目公共基础设施的补贴研究。分情况包括投资方盈利情况等,通过讨价还价模型、博弈论等对我国政府补贴额进行建模分析。
3. 国内外研究现状
近年来,国内外学者们对 PPP 模式下的收益分配问题有了一定的研究。孙慧(2011)对高速公路交通量饱和点与特许经营期时点进行比较分析。孙慧(2014)提出了关于不同产权结构下私人部门自利性和公益性努力水平对 PPP 项目合作效率和政府激励效率的影响。叶晓甦(2010)等将资源投入和风险分担等作为激励手段以达到 PPP 项目利益的公平分配。Fearnley等根据挪威轨道交通项目的运营状况,探讨了城际轨道的补贴问题; Vanreeven通过建立公共交通项目的补贴模型,证明了政府补贴是莫宁效应不相关的; Ho通过动态博弈模型对政府的事后补偿机制进行研究,探讨了政府应该给予私人部门转移支付的范围。
国内外学者对于 PPP再谈判研究逐渐增多。 Brux通过两个案例调查,认为再谈判有着两面性。孙慧等人根据我国案例确定了PPP项目再谈判的关键因素。Xiong将再谈判成本量化为实物期权。刘红艳对再谈判机制进行设计。周和平等人通过案例分析辨别出风险再分担的因素。黄恒振等人基于讨价还价模型对PPP风险再分担构建了模型并分析。
4. 计划与进度安排
本论文的研究计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
准备阶段
5. 参考文献
[1]张硕宇,任志涛,胡欣. 不完全契约视角下PPP项目政府补偿机制研究[J]. 项目管理技术,2017,15(08):15-19.
[2]张瑞,王卓甫,丁继勇. 基于讨价还价博弈的PPP项目运营商的激励契约设计[J]. 工程管理学报,2017,31(04):52-58.
[3]任宏,向瑞丰. PPP项目中公众参与的博弈分析[J]. 中国房地产,2017,(18):3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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