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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研究目的与意义(文献综述)
企业所得税法和企业会计准则分别遵循不同的原则、不同的范畴,共同在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会计制度改革和税制改革都在不断深化。在这一过程中,企业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之间的差异逐渐形成,在经济领域造成的影响呈现一定的扩大趋势,逐渐成为我国经济转型过程中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
收入这一概念在企业所得税法和会计准则中都占据着重要地位,国家税务总局自2008年出台了《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等一系列配套文件,财政部于2017年9月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在税法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的不同要求下,对于收入的确认、计量等方面的规定也愈发明确。本文结合我国企业所得税相关法规与会计准则体系的相关理论,总结了二者对收入的确认、计量等方面的差异,并对二者产生差异的原因进行了剖析。同时,笔者以部分实例,多维度分析税会差异影响、特别是收入类税会差异在纳税实务中的影响,并由此对税法和准则之间如何进行协调提出了一些具体的建议,以促进我国税会准则关于收入方面的协调发展。
2. 研究的基本内容与方案
研究内容:
第一,梳理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所得税税法的关系,基于税会准则研究关于收入方面两者形成差异的原因。
第二,结合近两年我国部分企业税口径汇算清缴实例,分析汇算清缴中税会差异的影响、收入类纳税调整等方面的影响,进而分析协调税会准则的意义。
第三,基于国内外研究资料以及国际趋势,分析促进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所得税税法协调的必要性,并给出相应的建议。
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如何正确理解新修订准则收入确认、计量等方面的变化与税法差异给企业带来的影响,从而有助于税会准则的协调发展。
写作提纲:
第一部分,提出问题: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所得税税法差异形成原因、对于企业影响以及协调必要性?
第二部分,案例分析:结合国内部分企业汇算清缴实例,分析税会准则收入类差异对企业的影响。
第三部分,结论建议:基于国内外资料分析以及案例研究的结论并给出相应的建议。
3. 研究计划与安排
国内研究现状:
戴德明、姚淑瑜(2005)认为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产生的差异主要通过纳税调整弥补,而制度层面的原因通常是造成税会差异的最主要因素。在这些因素当中,又以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和免税投资收益所占比例最高。
盖地(2006)认为从会计与税法各自所遵循的原则的出发,逐项比较权责发生制原则、相关性原则、配比性原则、实质重于形式性原则等,差异是由两项制度在导向、目标、原则上的不同所最终导致的。我国企业所得税法过分强调税收保全,忽视纳税人利益,提倡加强各方协调,减少差异。
扎西平措(2007)认为由于会计准则和企业所得税法规范的对象和目标不同,两者的差异无法消除。如果以税法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会导致会计信息失真,如果以会计核算的收入和利润作为计税依据将会弱化税收职能。应保持会计准则和企业所得税法的相互独立性,但不应全盘接受美英为代表的会税分离模式,会计准则和企业所得税法应相互协调,并与经济环境相融合。
胡绍雨(2015)认为过多的会计政策选择与单一的税法规定势必会发生一些冲突,从而造成较多的纳税调整事项,进一步加大了工作人员的压力。建议从效率与成本的原则出发进行选择,如发现某一项会计政策与税法不一致,并且遵循该会计准则并不会给企业增加多少信息含量,对投资者的决策产生的影响也不大时,就不必刻意追求会计的精确而有悖于税法的规定,这与会计的重要性原则也是相符合的。
李刚(2016)认为新会计准则应积极的和税法相互协调,尽量减少会计准则中关于收入确认的时间性差异。规范会计准则和税法差异之间的相互调整分方法,简化计算。税法应积极的吸收规定,采用合理的限制性规定,避免扩大了非实现收入的增收,加重了企业的纳税负担。
王光明(2017)认为会税差异中包含重要的财务潜伏危机预测信息,有助于利益相关者了解企业状况,会税差异指标能作为财务潜伏危机预测的重要参考。
国外研究现状:
Krasniewski(1995)认为美国税务部口出于保护税基的目的,在纳税人按会计准则能确认收入但无法确认费用时,会认可纳税人这一行为的合法性;但是当纳税人按会计准则能确认费用但无法收入时,税务部口将不认可这一会计规定。作者认为未来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之间的差异协调需按照这一思路进行。
Mills和Plesko(2003)认为从税务报告的角度出发,纳税调整事项的设置应当更加全面,而现行申报表已经不能满足美国经济的发展,对美国税务部口仍沿用六十年代的申报表提出了批评,认为说会双方应协同为原则保证税务报告的质量和要求。
Whitaker(2005)认为差异之所以能存在是因为政府与企业根本目标的不一致,因此建议尝试采用会计与税法相对统一的体系,该体系以现有的相对成熟的会计准则为基础,并允许适当的特殊纳税调整项目的存在。
Michelle Hanlon(2006)认为税会差异关键点在于具体细节,其制度层面的可以暂时保持现状,但是在具体会计处理的规范上应进一步加强。
Gintaras Cernius(2016)认为税法规定了自己的一套会计准则,这可能会导致企业在财务报表中所显示的内容与它对其纳税申报表的报告之间的差异。
Ana Dinis (2017) 认为税基的扩大正在逐步将企业所得税转化为一种双重税收,通过收取利润和一些费用。
4. 参考文献(12篇以上)
1.2017年10-11月收集、整理、阅读与选题有关的文献资料:参阅最近三年来的刊物,如《中国注册会计师》、《财会研究》、《注册税务师》、《财会学习》等与选题相关硕士论文及相关专著等;
2. 2017年12月初撰写好开题报告在毕设系统提交供老师审阅;
3. 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完成初稿并在毕设系统提交供老师批阅,接受中期检查;
4. 2018年2-5月;反复修改论文直至定稿、完成论文查重环节任务、期间完成外文文献翻译工作;
5. 2018年6月按规范要求打印定稿、装订,资格审查合格后准备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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