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医疗保障制度与我国的比较研究开题报告

 2023-01-07 10:50:21

1. 研究目的与意义

1.德国医疗保障制度概述

1.1德国医疗保障制度覆盖广、福利高

1.2德国医疗费用入不敷出

2. 我国医疗保障制度概述

3. 德国与我国医疗保障对比研究

3.1医疗保障付费体系方面

3.2医疗保障服务体系方面

3.2.1运动康复体系

3.2.2护理体系

3.3药品价格管理方式

4.对建设和完善我国医疗保障体系的建议

4.1政府与市场良性互动

4.2尽快扩大覆盖面,建立全方位保障体系

4.3医药生产经营体制改革

4.3.1严控医疗费用增长

4.3.2适度自由竞争

德国以法定疾病保险为主干的,包括医疗保险(含法定、私人疾病保险)、医疗服务和医药提供体系在内的完整、高效的医疗保障体制成为全球80余个国家和地区竞相仿效的对象。改革后的我国医疗保障制度的基本架构,也基本属于德国的医疗保障模式类型。因此,通过比较研究德国与我国的医疗保障制度,对于我国医疗保障改革有着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为我国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理清了思路。

2. 文献综述

国外研究综述:

在欧美方面,欧美学者他们的一些观点影响了整个世界。最著名的首先是贝弗里奇,《贝弗里奇报告》所倡导的理念、原则和方法乃至所确立的制度框架,影响着当时的欧洲各国乃至整个世界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和发展进程,直至今日影响也从未停止过。贝弗里奇认为,社会保障应严格遵循四项基本的原则:一是普遍性的原则,强调应该满足全体居民不同的保障需求;二是保障基本生活的原则,要求社会保障只能确保每一个公民最基本的生活需要;三是统一的原则,就是所有的社会保障的缴费标准、待遇支付和行政管理必须统一,不能有差别;四是并行的权利和义务原则,也就是在享受社会保障的同时必须以劳动缴纳保险费为基础。并要求建立完整的社会保险制度体系,在这个制度体系下,不管收入多少,不论风险多高,全体国民必须参加并有政府强制实施。

国内研究综述:

在我国,很多学者对医疗保障制度做出研究。隋学礼(2014)指出,以社会福利原则为基础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是德国医疗保障制度的核心,强调国家是医疗健康服务领域的最后责任人,而不能让自由的市场力量去承担这个任务。国家调控、医疗保障资金筹集和支出的市场化运行、非营利机构和私人绩效提供者构成了具有德国特色的医疗保障制度的基本框架。胡宏伟、邓大松(2008)通过对德国医疗保险制度的深入研究,得出了医疗改革当中的一些启示,德国的医疗保障模式是采取了政府与市场相结合的混合型模式,因而,医疗社会保障的制定必须充分尊重和发挥政府和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的作用,实现政府与市场的均衡。其次,改组、改造现有的公立医疗机构也是非常重要的。

同时,龚文君、周建宇(2012)作为在世界上被效仿最多的医疗保障模式,俾斯麦模式不是由国家完全包揽,而是由政府和市场结构性参与的混合型"模式,其典型特征主要有:第一,国家通过立法形式建立医疗保障体制并强制执行。第二,强调社会公正,认可健康作为一种社会权利,具有较广泛的保障覆盖,按投保人的需求补偿和分配资源。第三,突出投保者权利和义务的平衡,按照工资百分比,通过向雇主和雇员双方强制征缴社会保障税赋为主进行筹资,国家酌情补贴为辅,强调个人的社会义务和责任。第四,在提供医疗保险保健服务上,按照社会保险模式进行组织管理,既非国家集中化,也非完全商业化,而是混合公、私医疗保健供给,既有法定强制性的社会医疗保险,也有自愿性的私人医疗保险。国家一般不直接参与经营,只起规范、监督和协调的作用,医疗保险机构和医疗机构之间是相互合作的伙伴关系。

另外,李新平(2013)指出,法定医疗保障制度正在不断扩大保障范围,例如近年来将长期护理保险作为法定医疗保障项目之一,目前德国和日本都实施这一制度,所不同的是德国允许个人和家庭根据收入标准选择是否参与法定医疗保险,日本则要求所有国民必须参与法定医疗保险。在医疗保障付费制度方面,周宇,郑树忠,孙国桢(2004)对德国DRG付费进行了相关的研究,并总结出相关的借鉴经验。DRG付费制度 ,是一种基于疾病病种分类 、组合的科学付费方法,通过对病例组合及付费的标准化 ,促进不同临床过程以及不同医院间费用的横 向比较,有利于促进临床的管理、医院的管理和病人治疗过程的管理 ,促进疾病治疗的合理化 ,更有利于促进成本管理 ,使社会保险基金能够提供相对平衡的资源分配方法。我国可以间接的经验是: 1.将DRG制度逐步引入预算管理2.对部分病种、部分医院进行试点,逐步建立适合上海市的 DRG系统 ,并形成一套制定病种费用标准的基本程序,分步推进 DRG付费制度。

王旭(2010)对德国医疗保险制度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总结了德国医疗保障体系的特征,深入分析了德国医疗保险制度面临的问题及其采取的改革措施,并提出了4点相关的值得我国借鉴的经验:1、依法管理 ,政事分开 。2、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作用3、不断研究完善制度。

高春亮、毛丰付、余晖(2009)把我国医疗保障制度分为3个阶段:一是1951年到1984年公费医疗建立和改进阶段。二是1984年到1997年效率导向的医疗体制市场化改革阶段。三是1997年至今,个人和企业承担更多医疗支出,最终结果是医疗服务价格成为民生关注焦点。李玲(2010)指出,对于医疗保障制度,目前的国际趋势是,从以疾病治疗为主的医疗模式,转向以预防和健康管理为主的医疗模式。从社会的宏观效率来说,预防是投入低、产出高的措施,我国在医改方面的探索,也给人类探索新的发展模式和医疗模式以启示,为实现东方文明伟大复兴创造机会。

同时,亦有很多学者指出了我国医疗保障制度不完善的方面。刘钧(2005),指出我国传统医疗社会保险社会化程度低和缺乏强有力的医疗社会保险管理机构。仇雨临(2004),指出目前我国医疗保障制度的主要问题是:(一)社会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狭窄(二)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尚未真正形成(三)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与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不配套。

3. 设计方案和技术路线

首先,概述德国医疗保障制度主要特点。德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建立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国家, 是合理界定政府和市场作用的混合型的医疗保障模式。这种模式的特点是政府主导的医疗保障模式。也就是说, 政府力量构成了医疗保障体系的主体框架, 而市场作用被严格限定在特定区域。

其次,将德国的医疗保障制度与我国进行比较研究。从医疗保障付费制度来看,德国为DRG付费制度,是一种基于疾病病种分类、组合的科学方法;我国长期使用后付制,主要按服务项目支付。从保障制度体系来看,德国的法定护理保险是在法定医疗保险基础上分离出的专门针对需要长期护理人员的医疗保障制度。对于需要康复的运动员,其运动康复体系具有先进的康复理念;我国的运动康复发展还只是起步阶段。对于残疾人的康复护理,在每天一般的和有规律的日常事务中,至少 6 个月需要明显的或者高标准护理的人获得护理保险。少于 6 个月的不属于明显的需要护理,对于这种情况由他的家庭成员自己照顾,由此支付的费用自己承担或者按照联邦社会救济法给予社会救济;我国《十一五发展纲要》提出建立以专业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从医药关系,德国医药分开、医疗竞争;我国医生、药师并未完全做到各司其职。

最后对我国仍在建设和完善中的医疗保障体系,提出合理化建议。

4. 工作计划

2022年11月:进行文献检索、数据查找;

2022年12月:编写开题报告,开题报告答辩;

2022年1月:订写作提纲,完成初稿;

2022年3月:完善方法,对初稿进行修改;

2022年4月:提交论文,检查修改论文格式问题,准备答辩。

5. 难点与创新点

特色:过去的研究中,大部分学者都是对德国或是中国的医疗保障制度进行研究分析,而本文是讲德国与中国进行比较研究分析。

创新:针对德国的法定护理保险进行具体分析,其中运动员康复系统和残疾人康复系统先进完善,对我国具有深刻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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