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P2P网络借贷的风险管理研究:以拍拍贷为例开题报告

 2022-07-30 14:20:29

1. 研究目的与意义

近年来,作为金融领域的新型事物,互联网金融P2P迅速发展扩大。继2005年首家P2P网络借贷平台Zopa在英国成立之后,P2P信贷模式进入中国,与中国的特殊国情相结合,并逐渐本土化。2006年中国首家P2P小额信用贷款服务机构——宜兴公司在北京成立。作为我国第一家网络信用借贷平台,宜兴优先引进国外的先进信用管理经验,并结合国情推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P2P网络信用借贷平台。自从第一家该平台成立以后,中国类似模式的互联网借贷平台便相继涌出,数量逐倍增长,交易规模不断扩大及模式趋于多样化。2013年被称为“互联网金融元年”,P2P信贷市场快速发展。现中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P2P交易市场。

P2P网络借贷平台数量持续暴增,在弥补了传统金融资金不足、满足了传统金融边缘化群体的需求、提高社会闲散资金配置效率的同时也增加了其存在的潜在风险。停业跑路的现象较为严重,以致引起金融界传统机构的广泛关注。自2015年7月《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的监管政策出台后,我们有必要对该平台运营机制进行系统分析,探讨其存在的潜在风险以及防范对策。

2. 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

从P2P模式的现状来看,P2P模式现在还不被人们所认可,虽然有不少勇于尝鲜的人,但是最后的结果并不是那么令人满意。首先,P2P模式是由信贷市场的信息不对称引发的资金需求方的逆向选择,融资成本极其之高。其次,资金需求方逆向选择行为的发生与信贷市场客观信用风险极易导致资金需求方的道德风险。

本文主要从互联网金融技术风险、利率风险、信用风险探讨其存在的潜在风险。而行为金融作为一门新兴的金融理论,对于网络借贷平台掌握投资者心理,降低借贷风险有一定影响。选取互联网金融P2P具有代表性的平台进行分析,并以此为例提出风险规避、完善法律制度、建立完善借贷体系等政策建议。

3. 国内外研究现状

卢馨、李慧敏(2015)从政府、网贷平台以及借款者和贷款者三个方面提出了相关风险防范策略:政府方要加快法律法规与全国范围内的征信系统的建设;平台方要加强网络技术,保护平台使用者的相关信息,提高从业人员专业水平;借款者和贷款者应提供真实的资料,提高理财能力与风险意识。叶湘榕(2014)主要从P2P网贷行业监管的角度出发,给出了相关建议:如提高行业的门槛、建立并完善准入制度,制定平台资金托管的办法,明确监管主体与其相应的法律责任等。陈向聪(2014)主要给出了针对法律风险的规制:对借贷平台的法律性质要进行合理界定,对平台进行分类监管;对平台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和借贷利率(不得高于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以及平台管理人员的相关资格都提出了建议;提出了完善征信体系的重要性,建议网贷平台和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建立内部对接机制,确保客户资料的真实性。贾希凌、马秋萍(2014)借鉴美国Prosper和LendingClub的成功经验,对国内平台提出相关建议:首先要明确行业性质和监管主体,加强合规性建设;支持行业内合理有序的竞争,但前提是要建立完善的行业自律准则。王欢、郭文(2014)对网贷平台、借款人、贷款人、担保人分别提出了建议:平台应加强对借款人的资料,尤其是信用状况的审核程序;对贷款人的身份审核也同样重要,加强对有反洗钱嫌疑业务的监管;对于担保人这一角色的制定可以借鉴国外经验,引入外部保险机构担保。

Siegel和Duarte (2010)分析信用在金融交易中的作用,即使是法律很健全的国家同样存在。研究结果表明,网络借贷与传统借贷相类似,三方无关联的联组借贷获得贷款比单独申请贷款更易获得资金支柱。通过借款人的社会网络可以减少不利因素使贷款违约概率更小(Linetal, 2009)。

4. 计划与进度安排

一 撰写方案

1、阐述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2、通过分析我国互联网金融P2P市场的发展现状,寻找当前我国P2P市场存在的风险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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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参考文献

[1]王申璐,刘冉,杨璐。P2P难题[J].新世纪周刊,2014,(14):13.

[2]荆涛。西方经济学理论对保险行业自律的启示[J].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报,2000,(1):23.

[3]王梓淇。P2P平台探析[J].时代金融,2012,(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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