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究目的与意义
按照金融稳定理事会的定义,影子银行是指游离于银行监管体系之外、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和监管套利等问题的信用中介体系(包括各类相关机构和业务活动)。
虽然存在时间并不久,但是影子银行的发展迅速壮大,使全球金融体系的结构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传统银行体系的作用不断下降,影子银行比传统银行增长更加快速,并游离于现有的监管体系之外,同时也在最后贷款人的保护伞之外,累积了相当大的金融风险。
由此看来,如何保持中国金融体系的健康,加强对影子银行的监管,避免系统性金融风险就显得格外重要。
2. 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
研究内容:本课题从我国影子银行发展的现状入手,分析目前我国影子银行的监管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对策,以及未来我国在影子银行监管方面可能的发展方向。
拟解决的关键问题:①从目前我国的影子银行的监管发展现状入手,分析、总结当前我国影子银行监管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及成因。
②针对我国影子银行监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提出完善我国影子银行监管工作方面的对策。
3. 国内外研究现状
影子银行从21世纪被提名,发展时间比较短,虽然发展势头迅猛,但是它背后的风险控制压力剧增,各类风险事件也频出,这是不容忽视的。
(1)国外研究现状:
Tobias Adrian和Adam B.Ashcraft(2012)回顾这些影子资金来源的改革努力后,总结出立法者、监管者和会计人员虽然做出了重大努力,但在实现更稳定的影子银行体系方面却进展不平衡,监管改革的努力也只是停留在加强影子银行体系的稳定性。欧盟委员会(2013)提出了对影子银行监管方面的规则要求,通过对其流动性标准、信息交流机制等方面设立下新的规则,来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秩序。Elias Bengtsson(2013)分析全球金融危机期间欧洲货币市场基金行业的主要事件和发展后,观察出影子银行会导致金融的不稳定向多个传导渠道扩展,强调要加强宏观审慎监管。Lou Timothy(2014)认为诉讼融资是影子银行的一种形式,所以要对诉讼资金进行有效监管的话需要从财政和法律两个角度开展行动。
4. 计划与进度安排
研究计划:1、2022年11月20日前——完成选题工作;2、2022年12月30日前——完成开题工作;3、2022年3月19日前——完成初稿和中期检查工作;4、2022年5月14日前——完成论文修改、查重、定稿、外文文献翻译工作;5、2022年5月28日前——完成论文答辩。
撰写方案:1、 检索与本课题相关的国内外文献,了解本课题的研究现状,形成文献综述并撰写开题报告;2、 搜集我国影子银行业务发展及监管的相关数据;3、 进一步搜集、阅读文献和资料,做好相关的记录,拟定论文提纲;4、 根据拟定的论文提纲写成初稿;5、 反复修改,完成定稿。
5. 参考文献
[1]欧盟公布“影子银行”监管规则提案[J]时代金融,2013(28):62.
[2]巴曙松.加强对影子银行系统的监管[J]中国金融,2009(14):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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