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究目的与意义
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尽管经济持续高速增长,但居民消费率却由2000年的47.5%下降到2010年的35.6%,在全世界最大的12个经济体中排名倒数第一。2017年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同时提出“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另一方面,我们注意到,自2010年以来我国居民消费率开始逐步上升,已由2010年的35.6%缓慢上升2016年的39.4%。且同一时段内我国的数字普惠金融迅速发展,根据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编制的中国数字普惠金融指数,2011年我国各地市级数字普惠金融指数的均值为49.40,到2015年数字普惠金融指数的均值上升到170.23,数字普惠金融在短短的几年内取得了迅猛发展。
居民消费不仅给经济增长提供动力,对国民经济有支撑作用,还对于国民的生活水平有决定性作用,是解决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的就业问题、产业升级、结构转型等挑战的重要渠道。本文试图通过研究数字普惠金融如何影响作用于居民消费,对相关政府部门在积极推进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提出建议,同时,针对不同收入家庭有不同侧重点,从而实现增加居民消费,优化国民经济重大比例关系,加速供需两端变革正向循环激励,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近年来,中国高度重视普惠金融的创新发展。国务院印发的《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明确提出要积极引导和鼓励各类普惠金融服务主体借助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拓展普惠金融服务的广度和深度。
2. 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
研究内容:
(1)调查分析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情况
首先,通过互联网、书籍等渠道,从宏观层面了解国家现阶段推行数字普惠金融的相关政策,了解目前我国推行数字普惠金融的具体工作安排。其次,通过互联网搜集数据,了解居民对数字普惠金融的接受与应用程度。
3. 国内外研究现状
普惠金融的前身最早可追溯到15世纪意大利罗马教会设立的当铺,其宗旨就是为无法获得传统金融服务的社区贫民提供小额借贷服务。经过几个世纪的演变及发展,许多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都根据自身国情形成了各自的数字普惠金融模式。
早期学者认为,普惠金融的发展主要通过缓解企业的融资约束,进而降低企业的管理风险促进经济增长( Levine,2005; Elhorstetal,2010 )。一部分学者以企业内部创新的角度为切入点,发现数字普惠金融可以有效促进企业创新,进而推动经济增长( Kapoor,2014; 谢绚丽等,2018 )。张勋等( 2019 )从居民创业的视角进行实证研究,发现数字普惠金融能够有效推动低收入群体的创业活动,进而促进中国经济的包容性增长。任碧云和李柳颍( 2019 )以及邢小强等( 2019 )使用京津冀农村居民调查数据研究了数字普惠金融与农村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认为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能够有效促进中国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
2005年,“普惠金融”的概念在联合国举办的小额信贷年宣传活动上首次形成;2006年,“普惠金融”理念经由人行研究局副局长焦谨璞提出进入我国;2013年,在第十八届三中全会上,委员会正式通过了“发展普惠金融,鼓励金融创新,丰富金融市场和产品”的决议;2016年,国务院在《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明确提出到2020年,我国普惠金融要发展至国际中上游水平。
4. 计划与进度安排
研究计划:
2022年11月25日-2022年11月30日:完成选题
2022年12月1日-2022年12月31日:阅读大量资料并选取有用资料待用,积累最新信息,完成开题工作
5. 参考文献
[1] 朱怡婷.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探索[J].现代金融,2019(11):22-26.
[2] 花姝红.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分析[J].全国流通经济,2020(17):163-164.
[3] 马聪,彭丹萍.我国数字普惠金融基本情况与发展策略研究[J].信息通信技术与政策,2019(07):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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